第八十四章 精神存在的客观性
“位相”的限定使感应者的感应识辨能度固化为某种感应识辨格式,“盲存”的制约又使感应者的感应识辨格式硬化为某种感应识辨体系,这个发展过程就表达为一切感应者的具体认识程序或认知程序(总称“逻辑程序”),这个演化体系就呈现为各类感应者的不同现象体系或表象体系(总称“世界体系”)──也就是显现在感知属性的“自明”或“澄明”介质中的那个仿佛发生过折射式断裂的“存在系统”。简而言之,“逻辑程序”是随着物演进化逐步形成的,“世界体系”是随着逻辑代偿渐次丰化的。(1)
通过简约化感应程式的介导所形成的主观化世界体系因而一定是十分客观的,它的客观性逼近在如下陈述之中:
a.简约化的规定本身表明,任何感应程式或认知程序都不是为了达成某种“主观信念”(如“信仰”或“真理”)才得以派生的,换言之,它之所以不能达成客观本真正是由于它自身的客观本真所致;【可见一切“自信”都来源于盲存或盲存所致的武断】
b.主观化的体系本身表明,虽然任何感知中的“世界图景”(如“存在”或“宇宙”)都不是外部事物的原样反映,但它却最真实地反映了感知者自身的客观位相和依存条件;【可见“唯物反映论”恰好颠倒了反映的关系】
c.简约化或主观化的实际感应效果表明,由此形成的“观照态世界体系”(相对于“感应”或“认识”而言)和“观念态世界体系”(相对于“感知”或“认知”而言)一定与客观上的(即“非感认”意义上的)“自然态世界体系”达到最融洽的和谐。【可见即使是被我们虚拟化了的“世界体系”也实实在在地就是唯一可以信赖的“存在之反映”。】(2)
于是,相应的结论只能是,感应者在主观认知上的“唯心”状态恰恰导源于它作为感应物在客观存在上的“唯物”性质。(3)
所以,我们在本书一开始就说,存在并不直接在“指谓中存在”,而是“指谓中的存在”仅仅表达着指谓者自身的相对存在性,以及如果把它延展开来,还表达着指谓者之所以成为指谓者的“性质上的原委”。【由此可见,所谓“形而上学”其实是对“形而中学”的一种误谈,即是说,精神哲学无非是在进行这样一种自我检讨:它只能涉及被限制在“自身存在形质的规定之中”的有关“学问”,或者是只能将一切可以涉及的东西都无可奈何地统摄在“自身感应属性的自然限定之中”来加以反思的“学问”,是谓“形而中学”。一言以蔽之:“形而上学的禁闭”本身就使“形而上学”成为“形而中学”。】(4)
而上述那个“性质上的原委”,即有关存在性以及由存在性(或存在阈)所设定的“简约化感应原理”,就是造成前述“断裂式衔接”的契机所在。(5)
注释:
(1)物演进程中,本原存在渐次分化出万物。每一物种的衍存位相或存在度决定了其“能知”方式,即自身特有的感应方式,这是由其特有的实体结构决定的。比如对任一生物而言,它的感应方式是由其固化的基因结构决定的。特定的物种对应特定的基因。而在最初形成某特定物种、特定基因之前,必有一个前体存在的基因变异(即分化)因为有利于高效求存而被选择并固化下来的过程,虽然变异的方向是多向的,而整体分化求存的本质决定了物种的自然选择大尺度上总是定向的从低级到高级。同时,因为每一物种都处于盲存状态,哪怕是当下的人类,也只有最顶级的哲学家才拥有最深彻的逻辑反思能力,一般人要么没有逻辑反思的能力,要么逻辑反思的能力有限,不足以改变自身的盲存状态。而且,最顶级的哲学家即使拥有自觉不认真的逻辑反思能力,也无法改变人类的文明发展的物演进程,最多让人类死个明白或者最大限度的寿终正寝。于是,每个物种的盲存状态决定了其以特有的感应方式在自身的生存环境中建立起特有的识辨体系。因为先天的基因功能也是通过后天的环境来实现的,所以这个系统的识辨体系还依赖于后天的环境。如人类的先天基因决定了人的语言学习能力,但如果婴儿因为意外生下来就在狼群中长大,那它也只能学会嚎叫而无法拥有人类的语言能力。这个求存环境或者说生存结构其实就是让存在者得以保持自身的识辨系统并加以硬化的基础。也就是说,特定物种的特定逻辑程序的形成有一个自然选择以最高效求存为目的把软结构(包括实体基因结构和虚体逻辑结构)固化为硬结构(即基因通过遗传代代巩固、逻辑结构根据功能性需要而不断模块化或模式化)的过程。
文化模式的形成也是表达为思维遮蔽的一种固化,但文化结构相较于实体结构还是软结构,可以在文化交流中改变。
这个万物随着衍存位相的后移而逐步增益的感应属性(包括感应方式和感应结果)就形成了物演进程下越后衍的存在者越来越丰富的“世界体系”。不同存在者的感应方式和感应识辨体系不同,故其“世界体系”亦不同,即其广义逻辑下“现象”乃至“表象”的世界是不同的。“表象”是系统化的“现象”,是“现象”的逻辑扩展形态。这个不同主体感知中的“世界系统”也就是不同主体的所谓“存在系统”,即第一章中的所谓“存在”:感知中的对象的总和。很显然,这是一个被主体的感知变塑过的世界,对人类而言,就是形而上学禁闭中的精神世界。但我们的感知或逻辑程式(包括感性、知性、理性)是随着物演进程在感应属性的代偿增益中逐步形成的,我们感知中的“世界系统”或“存在系统”是随着我们感应属性的增益(从感应、感性、知性到理性)而渐次丰富的。也就是说,物演进程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低等生物到高等生物一步步分化出最后的人类,也同步分化出人类最复杂的感应方式,人类因此而感知到最丰富的世界。人类的感知能力以及能感知到的对象都不是莫名存在的,而是物演的结果。
(2)简约原理下,主体感知中的世界作为横向的“知”与客观世界相比较是一定主观的;但这种主观世界的呈现是由存在性支配的,作为纵向的“在”,完全是客观的存在。其客观性在于:
a、主体横向主观的“知”是主体自身作为纵向客观存在的感应属性代偿结果,即自然律下求存的必然。
简约原理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的求存规定,是递弱代偿存在性下的代偿规定性,所以,简约化的感应方式和主观化的感应结果本身就是存在者自身求存的必然结果,即主体感知中的主观世界作为“知”本身就是主体自身作为客观的“在”的代偿求存的产物。所以,感知者对感知内容自觉或不自觉地认真都是感知者自身盲存状态或武断认知的代偿状态的表达。换言之,“知”是“在”的感应属性。“在”的客观性决定了“知”的客观性。
b、主体的“知”是主体衍存位相和依存条件的彰显。
主体感知中的世界体系虽然非真,但其感应方式和感应结果却是感知主体自身衍存位相和其依存条件(即能感知的对象)的客观彰显。由此可见,与“唯物反映论”不同的是: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下,主体感知中的存在(即主体的“知”)反映了主体自身的存在状态;而“唯物反映论”中,主体感知中的存在(即主体的“知”)反映的是客观世界。二者的反映关系是颠倒的。换言之,“知”是“在”的对应彰显。
c、主体感知中的世界体系与客观世界预定和谐。
无论主体感性观照下的直观世界还是理性建构的理念世界,都是简约原理下主体感知中的主观世界体系;但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低等生物到高等生物,万物既是主体也是客体,作为主体的人类也是作为客体的最后衍的万物之一。所有主体在逐渐后移的衍存位相中其感应属性渐次增益(其增益方式遵循求存目标下的简约原理)、感知中的主观世界体系渐次丰化,其进程与客观世界的物演进程同一,遵循同样的递弱代偿的衍存律,遵循同样的简约原理下的代偿规定,所以,主体感知中的世界体系虽然非真,却与客观的世界体系相融洽相和谐,成为我们唯一可以依靠和值得信赖的反映信息。
总之,主体“知”的“唯心状态”(即主观或非真状态)恰恰源于主体“在”的“唯物状态”(即客观存在状态)。这就是“知”的客观性所在。
(3)所以,本书一开始就在第三章中指出“如果存在一概是相对的存在,则逻辑之存在就不可能完全包容其他的存在,反而是逻辑存在本身必为其他存在所包容。”也就是说:存在不是在指谓中存在,而是通过“知”的代偿来实现寻位依存,哪怕你不去指谓,哪怕你耳聋眼瞎无法认知这个世界,那个分化出、孕育出你的世界仍然存在,而你,很可能因为耳聋眼瞎代偿不足而难以存在。任何主体相对于存在整体或万物而言都是沧海一粟。反而是指谓本身或者“知”本身表达着指谓者或知者自身的相对性。进一步追问,就需要说明指谓者(或知者)之所以成为指谓者(或知者)的“性质上的原委”,即指谓者之所以能够指谓(知者之所以能够认知)的所以然,即指谓者(或知者)作为相对存在的相对存在原理。由此可见,正是作为相对存在原理的存在性决定了指谓者及其指谓能力乃至认知结果。所以,自然哲学的目标就是说清作为相对存在原理的存在性。换言之,人类要说清自身之“知”,首先要说清自身之“在”。《物演通论》卷一的自然哲学卷就是缔造“在”的递弱代偿逻辑模型的;由此才能说清“知”的流脉和代偿本质。所以,第二十二章特别指出自然哲学必须深潜到横向之“知”下面,说清所有“知”得以发生的所以然,即“知”的发生学原理,即作为相对存在原理的存在性。为了强调这一点,作者把自然哲学视为“形而下学”,把精神哲学视为“形而中学”,因为通过形而上学禁闭彰显的“知”的有限性归根到底表达的正是知者作为在者的“在”的有限性;具体而言,“知”正是作为知者也同时作为在者的衍存位相或存在度的体现。所以,“在”决定“知”,精神哲学只能是以自然哲学为基础的“形而中学”。同理,第一百三十八章作者把社会哲学视为“形而上学”就是因为人类社会的分化发展以智质或精神的分化发展为基础,社会哲学以精神哲学为基础。这是后话,不理解可以不予理会。
(4)特别说明一下,上段中“性质上的原委”就是自然哲学卷导出的递弱代偿的存在性以及表达着代偿规定性的简约原理,它们作为相对存在的原理不仅说清了指谓者作为相对存在之所以能成为指谓者的所以然,也说清了指谓本身或者“知”本身或者精神存在本身之所以会形成“知”与“在”的“断裂式衔接”的所以然。
注:本章进一步说明简约原理下,横向的主观之“知”在纵向上的客观性,并确认了“知”代偿求存的本质及其对知者纵向存在度或衍存位相的彰显作用或及意义。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
希望本公众号对您学习《物演通论》有帮助!思想的传播需要我的初心和坚持,也需要您的支持和鼓励!欢迎提供反馈,或赞赏、转发,或批评、指正。谢谢!
1、欢迎读书困难的同学关注“物演通论注释”公众号,有逐章的注释以供参考,二维码如下:

2、请关注“物演通论看世界”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3、请关注“物演通论读书会”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