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感应同源
上述之所谈,其实尚没有能够为“精神存在”画出一幅形貌完整的肖像,因为对认识论和逻辑学的探讨严格说来仅仅管窥了“感”的一面,却未蠡测到“应”的深处。【只不过是“感”的一面之词,居然说了那么许多佶屈聱牙的话,应该承认不是由于“感”比“应”重要,而是由于在既往的哲学中“感”比“应”引起了更多的混乱,故此需要更费气力地加以澄清罢了。不过,这并不表明有关“应”方面的问题业已得到解决,恰恰相反,它几呈空白,以至于不能作为一个有明确针对性的问题被提出,因此,以下的讨论迹近“拓荒”,于是亦不免显得迹近“荒谬”,特此提请读者做好概念重建的思想准备。】(1)
其实,如前所述(参阅第七十三章、第八十九章等),“感”与“应”在最原始的衍存阶段原本是一个共通的“点”,而不是某种可能予以分割的“面”或“体”。就是从这一个共通的“点”上出发,“感”与“应”既相互提携地膨胀起来,又各具特色地分化开来,以至于你如果要拢住它就必须用两只手分别从两方面加以把握才行。【“感”、“知”、“应”的自然分化,既使我们不知“‘知’何以成为‘知’”,也使我们不知“‘应’何以成为‘应’”。】(2)
换言之,在原始状态的“一触式感应”中,“应”与“感”一并不过是针对着依存物的一个简捷的物理动势,尔后,随着“感”在主体逻辑中发生“从感到理”的内扩,“应”亦相应地在主体精神中发生“从应到志”的内展,也就是说,在从客体投射而来的“感”和从主体反弹而还的“应”之间──亦即在“精神扩容”或“扩容而成的精神”中──感应过程在进行实际物态反应之前,先有一个对“感”与“应”均给以某种主观预处理的“精神化”过程。【“应”的最终落实是体质性的“行动”或“实践”,但那时的“应”已经仅仅是一个“复杂化了的理化反应”而已。就精神组分而言,“应”与“感”一样,各占有其间的半壁江山,只不过这片新大陆很少被哲学纳入自己的视野罢了。】(3)
这个与“感”同生同长的“应”的主观预处理程序就是所谓的“意志”或“意志”的定性。【在整个哲学史上,可以说有多少个哲学家就有多少种“意志论”,但几乎没有一个人把意志视为宇宙物演的附庸,因而也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说清意志的本性。虽然叔本华在某种程度上最早觉悟到意志与理性的等位关系──有他的两句名言为证:“世界是我的意志”,“世界是我的表象”──却终究由于未能探明二者之间的同源出处和二者之间的同构关系,而令意志本身成为表象和意识的悬浮式载体。其失误在于,“意志”并不能等同于康德的“物自体”或我文中所谓的“元在”、“自在”以及“物之本性”,而仍是物演衰变派生的“自为属性”或“代偿属性”,只不过,它是所有属性中最接近于达成依存效果或落实自在本性的那样一种属性。结果,他所犯下的错误相当于说了这样一句荒唐话:“应”是“感”的本原。这种情形恰好是黑格尔哲学潜在错误的反动:“感”是“应”的本原。这样看来,1820年3月23日发生在柏林大学的那场黑格尔与叔本华之间面对面的著名争论,实在像是“感”与“应”这两种自然物质属性正告分裂的一次人格化冲突。】(4)
一旦有了这样的“定性”,问题就变得很简单了:既然感应属性是物质存在效价(或“自在效价”)逐渐趋于丧失的代偿方式,则“意志”自然就要表达为“竭力保持存在”或“竭力追求存在”的自为内能。(5)
而且,一旦有了这样的“定性”,关于“意志定量”的问题也就相应得到了解决:即存在度愈为低下的存在者,其意志力一定显得愈为强烈。也就是说,出于“感应同源”的规定,“理智”与“意志”的量效发展过程必然呈现为同步增益的状态,宛如对身外事物的“知识”(“感”的形态或“理智”形态)是由于身内存在度的流失那样,对身外事物的“执着”(“应”的形态或“意志”形态)是由于身内存在度的倾空使然。【所以,世间万物按其自然生发序列依次表现出愈来愈强化的“求存意志”或“意志客体化的级别”(叔本华语),即(叔本华用石头、植物和动物的比喻不够恰当,故改为)潜伏在分子里的意志高于原子,而显示在生物身上的意志又高于分子,最后,体现在晚级社会中的意志必将高于任何生物个体,以至于号称是“自然意志之体现者”的人类,其“身心存在”终于完全被“社会意志”所吞没。对于这个演化进程或“显化进程”的形容,没有比下面的妙语更优雅、更准确的了:“意志已出现于可见性,它的客体化是有无限等级的,有如最微弱的晨曦或薄暮和最强烈的日光之间的无限级别一样,有如最高声音和最微弱的尾声之间的无限级别一样。”(引自《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叔本华著)应该说,这既是对意志级别的写照,也是对感知级别乃至精神全体的写照。】(6)
注释:
(1)作为感应属性的精神存在包括“感”与“应”(即通俗的“意识”与“意志”)两方面。卷二此前的章节集中论述的都是“感”(即“意识”,即“广义逻辑”),是因为需要澄清既往哲学与本卷精神哲学的关系,而此后关于“应”(即“意志”)的论述在既往哲学中的相对有限而模糊,这使得作者的观点铺陈如同在白纸上直接画画,便捷很多。当然,这里作为精神存在之“意志”的“应”和作为依存实现的“实践”之“应”是有区别的。相对于“实践”之“应”,“意志”之“应”只是“预应”。
(2)精神存在是感应一体的。原始的衍存阶段原本是一个共通的“点”,而后相互作用,各自分化开来,从理化感应的“感应一体”分化为“感”、“知”、“应”越来越遥远的由“面”而“体”之精神存在,实际上就是越来越长的逻辑序列和意志序列。
(3)就是说,逻辑序列和意志序列是须臾不离、交织成一体的同源同构的精神存在。亦即是说,在“感”与“应”的分化扩容过程中,“感”的每一步拓展以“应”为导向,是“应向”下的“感”,而“应”的每一步达成以“感”为桥梁,是“感”的最终目的。“感”与“应”共同构成精神存在,成为精神载体最后实现依存(即落实在体质上的求存实践或行为)的主观预处理程序。这里的主观不仅包含“意识”的非逻辑武断,更包含“意志”的主观能动性。
故,依存之“应”的预处理就是精神代偿之“意志”,“意志”就是主体为实现依存的对感的导向。如具体到每个人,面对爆炸的信息量,能扑捉到的,必然是自己兴趣或与专业相关的信息,并构成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群体而言,能感知和理解的,也必然是与自身文化相关联的东西,由此构成文化遮蔽。关于文化遮蔽卷三有更详细的论述,简单地说,打破文化遮蔽需要不同文化的反复沟通交流,从求同存异到趋同的部分、彼此能理解的部分越来越多,而最后能成为主流的文化必然是最适应当时生存形势的文化。这就是如同基因的变异也需要一代代持续的杂交,并在特定的生存形势下由自然定向选择而达成。
(4)换句话说,“意志”是万物自身具有的引领万物之“感”以实现依存(即达成“应”)的精神属性中“应”的一面。叔本华的唯意志论认为意志是一切事物现象的根源和本质,错把物之代偿属性的“应”当成了物之本性;而黑格尔把“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视为世界的本原,把作为“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的“知”或“感”当成了物之本性。也就是说,对于同源同构的感应一体的精神之认知,叔本华偏重于意志(作为客体的一面),以“应”为本原(即文中所说的“令意志本身成为表象和意识的悬浮式载体”);黑格尔则偏重于表象(作为主体的一面),以“感”为本原。
也就是说,囿于当时的信息量,叔本华和黑格尔都错把代偿层面的精神存在的一部分当做了存在的本原,和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比,都未达本质。因此,我们常常把叔本华的本质表达称为“意志论”,把黑格尔的本原归于“绝对精神”。
顺便提一下,尼采的“强力意志说”和叔本华的“意志论”在哲学价值上有很大区别。尼采的表述方式是文学化的,并非哲学上的证明体系,也没有系统性论述,他的价值仅仅在于反映了人类理性阶段的意志代偿状态,亦即人类临近失存的过度代偿倾向。这个阶段,人类极力调动着智能储备,也同步极致挖掘着意志能力。超规模的智能储备调动必须匹配同样超规格的意志力量才能完成。一如奥运赛场上,运动员对人类体能的极限调动都源于运动员自身意志的极度顽强。刘翔的表现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固然有着黄种人在运动能力上少有的天赋,但完整、正确的训练方法和顽强意志下的异常刻苦才是他克服种族差异在直道上夺冠的根本原因。手术以后的还能重回巅峰,更是展现了他强大的意志力,这是他出于真正对田径的喜爱、对自我超越的最高志向才能成就的。所以,当人类社会代偿到现在这个阶段,无论专业的选择还是最终的成就,首先靠的是意志倾向和意志力的顽强程度、坚韧程度。但这种对意志力的过度调动与对智能储备的过度调动、对身体储备的过度调动一样是有害的,所以刘翔最终以跟腱断裂、再次手术、再次复健,却再难超越过去的自己而终结运动生涯,而尼采也疯了。人类普遍承受的越来越大的压力也会因为意志力的过度调动而罹患越来越多的精神疾病。这就是尼采的“强力意志”,它一方面反映了“志存高远”、“有志者,事竟成”的志向代偿的必要性,又反映了过度紧张下代偿终极无效的伤害。它提示我们,越是在入世的喧嚣中,越需要留住一份出世般的恬淡,它是缓解我们内心焦虑的救命稻草。
叔本华的意志则表达着万物从弱到强的精神动量,相对于尼采,他的哲学是自成体系的完整论证,以他的理解完成了对康德“自在之物”的说明。虽然在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下流于表面,但却说明叔本华对万物属性增益的趋势是有直感的。
如果说尼采的“强力意志”表达着乐观的盲目,叔本华的“生命意志”则表着决定论或宿命论下的对意志的无奈悲叹。毕竟,在叔本华的理解中,“意志”作为万物盲存的本质无可更改,生命天然的越来越旺盛的欲望也无以浇灭,由此构成人类唯有艺术可以暂时解脱的痛苦。
其实,无论是叔本华的浇不灭的欲望还是尼采的“强力意志”,都是人类依存条件越来越多、存在形势越来越艰难之衍存位相下精神代偿的表达,而人类的主观意志也不过是自然客观意志的媒介,或者说人格化表达。这一部分可以对比第五十六章的末段注释,不再赘述。
(5)因为感应属性增益是存在度递弱下的代偿求存方式,所以,作为感应属性“应”这一面的“意志”必然也遵循极力维持存在度,并在维持不住的情况下代偿增益的求存规定性。古往今来,志存高远的人、矢志不移的人、意志超强的人,总是少数,所以,成功的人总是少数,相对平庸的人总是多数,正如大多数人永远处于文化遮蔽中。
(6)本章主要表达的是万物的衍存随着存在度的衰减,“感”、“应”分离,于是,“感”与“应”分别分化:“感”扩容为感知(包括感性、知性和理性),而“应”也同步的扩容为意志(包括应向、意向和志向)。“应”扩容为意志的过程如叔本华描述的是一个不间断的无级发展过程。而且,“感”与“应”的分化或扩容共同构成整个精神分化的扩容过程。所以,在人类社会阶段,随着存在度的递弱加速,作为人类意识的“知识”呈现为爆炸式的增长,而同步增益的人类的意志也不得不越来越执着于外在的追求,以求把握住越来越繁杂的内外依存条件以存续。
注:第一百零三章以前解读完了逻辑或意识,但逻辑或意识只是感应属性(精神存在)中“感”的一面,所以,从本章开始解读“应”的一面。本章首先说明感应同源,随着物演的递弱而同步增益,共同实现感应属性的代偿求存。
附:本章重要概念:
一、“意识”与“意志”(概念注释)
意识:不同于既往哲学之用意,在我这里,它指“感应属性中相对于‘应’的‘感’的一面”。尽管在本书卷二后部的“意志论”里,这 “感” 的一面其实囊括了广义逻辑之全体,即涵盖此前诸如感觉、知觉、观念、理念等等词义在内,但由于此时的重点已转向“应”阐释,故而借此词项进行对照性的概括表述。
意志:特指“感应属性中‘应’的一面”。它在哲学史上很少被关注,或者,即便被论及(如叔本华),也表述不清,渊源不明。只有将其置于感应属性中与“感”相对照的一面加以探讨,即把“感”的“逻辑内涵”分析为“感性、知性与理性”,再去寻绎“应”的“意志内涵” 中与之相呼应的“应向、意向与志向”,才能阐明“意志增进”的发生原委和代偿意义。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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