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精神是对自然意志的贯彻

基于上述,可见“逻辑”本身就贯穿着“意志”,或者,“意志”本身无非是“逻辑向量”的落实。【“感性逻辑”落实为“应向”;“知性逻辑”落实为“意向”;“理性逻辑”落实为“志向”(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理想”,这“理想”既是“理想逻辑”的那种“理想”,亦是“意志向往”的那种“理想”)。】(1)

因为,如果把物的感应属性拆开来看,“感”只是求存的手段,“应”才是依存的实现,也就是说,“感”必须以“应”的元在规定性(即“非逻辑规定性”)作为其逻辑演运的宗旨,“应”由以成为物演向度(包括“逻辑演动向度”在内)的具体指南和体现方式──这就是“应”之所以显现为“感的向导”或“精神的精神”之原因。【所以,人的意志或意愿(指“理想化的志向”或“愿望式的逻辑”)常常可能得到实现,因为它正是经过了逻辑整顿的自然向往,换句话说,“意志”不过是精神化或人格化的自然演运向度而已。也所以,从历史上看,压抑人的总体意志终究是不能长久的,因为“人心所向”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天意所向”,或曰“自然演运向度的精神化或人格化表达”。】(2)

更准确地说,所谓“精神”就是“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自然意志”的代名词──这个“自然意志”即是“存在必须让自己存在下去”的“在”势或“存在性”;这个“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在”态或“衍存质态”即是“自为的精神”。(3)

从这个角度审视,“自为的精神”完全是“自在的非精神”的代偿延伸或换位实现。(4)

同样是从这个角度审视,代表着“应”的“意志序列”使代表着“感”的“逻辑序列”得以完整地实现为“自为的精神”,从而令“精神演运”得以完整地实现在存在阈所规定的代偿等位线上。(5)

说到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加以强调:就目前而言,人类的精神发育尚处在从“知性-意向层级”到“理性-志向层级”的过渡阶段,这种情形与精神的载体发育尚处在从“生物体质”到“超生物类体质”的过渡阶段相吻合(参阅第一百零一章)。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导致人类的精神格局久久呈现为错综纷乱、理不出头绪的朦胧状态。(6)

于是,“情”与“智”、“志”与“理”完全搅和在一起,它们之间要么层次相续,要么等位相依,令精神存在成为一个错落有致的巨大结构和高深莫测的幽暗迷宫。【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之所以能够由一项临床研究出发而近乎登上了哲学殿堂,并对整个人文学术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就在于他第一次纵向剖析了精神结构的层间联系。再者,关于“情”与“智”、“志”与“理”之间所可能发生的种种影响,弗洛伊德早有了相当系统的描述,尽管未必十分精确,却不失为是格外有益而又有趣的参考读物。】(7)

由此不难看出,如果把“意志”统统划归到伦理学范畴中去研究,或者将其视为与逻辑系统无关的孤立科目对待,都不免会给精神的总体构成造成半壁缺损(即只有“感”方面的清本,却没有“应”方面的正源)。为此,我在后文中专门要讨论如下一些似乎是属于精神哲学外围的问题,一般看来,它们或者是背景性的──如心理学问题;或者是边流性的──如美学问题;或者甚至是目的性的──如意志自由问题等等。(8)

然而,它们实在是极重要的精神课题。【不是因为其“实用性”才显得重要,而恰恰是因为其“不实用性”才显得重要(因为“不实用性”正表明人已是这等不能用的东西的“用物”)──这个“不实用的基底层”就是哲学应该予以扫描的部位。】(9)

注释:

(1)因为感应同源同构,所以,“逻辑”(即“感”、即意识)本身就贯穿着“意志”(即“应”),是“意志”(即“应”)导向下的“逻辑”;同理,“意志”本身就是“逻辑”代偿的落实;二者共同实现感应属性(即精神存在)的代偿求存。具体而言,“感性逻辑”落实为“应向”;“知性逻辑”落实为“意向”;“理性逻辑”落实为“志向”。人们通常所说的“理想”,既包含了作为“感”的“理想逻辑”,也包含了作为“应”的“意志向往”,二者共同构成人类最后衍位相上的感应属性代偿或精神代偿。

(2)“应”的依存方向就是“感”(即“逻辑”)的演运方向,人之所“感”取决于“应”之所需,所以,逻辑最终落实为意志(即“应”)的实现。而万物“应”的实现过程就是整个物演进程。也就是说,意志是精神的中轴,“应”的元在规定性就是递弱代偿这个非逻辑规定性,即整个存在的存在性。

详细来看,递弱代偿的存在性还就包括了简约原理的代偿规定性,所以才能通过“应”主导“知”,完成其代偿有效的求存之“知”,而非求真之“知”。

具体到存在者而言,存在者的存在度决定了自身的逻辑质态和意志矢量,所以,意志彰显的不过是自然的演运向度或存在者的衍存位相而已。人是最后衍的自然分化物,其精神(包含意识和意志)由自然赋予,所以,人的意志归根到底不过是自然意志的人格化表达。人类意志的达成就是自然分化的实现。(关于这一点,可以复习五十六章)

也就是说,人类的文明化进程,是自然演化进程的最后衍阶段,只不过,这个阶段的物演分化进程需要依赖人类的智质分化来实现。人类的智质或文化在不同的衍存位相下也有不同的意志倾向,如人类早期无论东、西方的文字都是象形文字,无论道家、佛学还是基督教,都有反智反文明的倾向(如道家讲无为、佛家讲涅槃、基督教讲失乐园),这是因为文明的发展如大树的成长,在嫩芽初绽的文明初期,更容易看清文明整体的暴烈倾向。而后,西方的文化伴随着哲科思维的发展而急速分化,迎来了科学时代;而东方文化因为其精密逻辑没有被充分调动,缔造的宇宙观模型也都是粗疏的逻辑模型,没有继续分化延展的能力。故,二者在文明进程中的衍存位相被彻底拉开。低代偿的存在者一旦遭遇更高代偿者的挑衅,或共同参与竞争,就必然显现为代偿不足的窘境这并不表达为西方进步论文化的意志倾向就更好,人类整体当下面临的系统生存危机足以证明这一点。当然,无论西方文化的激进还是东方文化的相对保守,都是各自特定生存形势下求存的需要;在生存形势发生变化的时候,都需要随着生存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如现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导致彼此的依存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成为一个无法割裂的整体,这必然导致对以往竞争格局下的进步论文化的修正。

社会意志的重要性在于实现整个社会的求存,唯有维系住人类的存在,人类的文化(即社会意识)才有意义,其代偿的有效性才得以实现。只是,在人类感、知、应分离的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社会意志和整体主流文化的确定性达成越来越不容易,这不仅仅是因为思想家整合知识的难度越来越高,更因为知识分化导致的思想多样性使得整体认知的趋同越来越难;这也正是越后衍的人类社会,其依存难度越来越高的表达。

(3)进一步而言,所谓“精神”就是“以逻辑方式加以贯彻的自然意志”的代名词这个“精神”在人类社会阶段就是文化(注:文化本身就包含了意志,或者说落实为社会意志)。因为“自然意志”就是自然自身具有的递弱代偿以求存的存在性,所以,人类社会的文化或逻辑模型都是对“自然意志”的贯彻,当然,这是通过人类主动的爱智慧来实现的“自为的精神”。

(4)由此也可以确认,人类的“自为的精神”(即人类智质分化下的穷尽其知)完全是人类在衍存序列中存在度锐减下的代偿显现,也是对人类衍存位相不断趋近失存临界点的本质表达。

(5)由此还说明了:逻辑序列在落实为意志序列(或逻辑序列)的过程实现为“自为的精神”。或者说,作为“应”的意志序列的拓展实现就是万物衍存的分化进程,所以,万物的意志都是自然意志的彰显,而自然的意志其实就是递弱代偿的存在性。衍存进程中,感应属性代偿增益至人这个位相时,便实现为“自为的精神”。

(6)人类目前处于以知性代偿为主的,向理想逻辑代偿的过渡阶段。因为理想逻辑的调动需要经过长期的训练,所以,真正能调动精密逻辑代偿的人不多,更多的人面对复杂的生存格局几乎没有判断力,包括工作与生活中的重大抉择,也几乎靠本能知性(即听从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当然,这不一定不好。有些事,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事,太多理性参与也是很令人乏味的。

(7)意识、意志扩展而成的精神世界,自有其结构。在这个复杂的结构下,后衍精神存在是对前衍精神存在的继承,也同时压抑着前衍精神存在。于是,本能和情绪等位相依(依存关系下,须臾不可分),情感和理性层次相续(衍存序列下,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以应对复杂的生存结构。但也由此造成了人类对于自身精神认知的困难。正是基于精神存在的结构极其复杂,到目前为止,除了《物演通论》,几乎没有人把精神存在说清楚。

(8)因为“意志”和心理学、美学乃至意志自由等问题密切相关,如果没有哲学上的正本清源,这些学科、这些问题很难探到最本质的深层,也就无法真正说清楚这一系列的相关问题。

(9)当然,在哲学层面上探讨心理学、美学、意志自由等问题的本质,无法直接应用,但它却格外重要。这是哲学作为最基础理论必须去完成的对其他分科知识的底层构建。

心理学、美学、意志自由等问题作为最后衍的精神代偿产物越来越虚,越来越难以说清,但其最后衍的位相最贴近着人类的生存,是人类求存最关键的代偿。所以才需要从本质到现象去层层说清。

同时,心理学、美学、意志自由等这些后衍精神存在表面上的不实用性,表达着人类这个最后衍的衍存物依存状态的越来越艰难,所以才需要更强烈的意志辅助求存,而且意志落实的概率越来越低、意志落虚的概率越来越高(在精神代偿与之相应的逻辑层面上表达为逻辑代偿的效力越来越低),才有调整落虚状态下连接“感”与“应”的美的诞生等等(详见后面章节)。

注:本章进一步导出人的精神是自然意志的贯彻,人类精神世界的复杂源于人的精神扩展处于从“知性-意向层级”到“理性-志向层级”的过渡阶段,且随着这种精神向量的扩展,意志落实的产物苦与乐油然而生,意志落虚下的产物如美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详见后面章节)。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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