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万物本原的迷失
于是,就有了一个发生学或本体论上的存在之本原需要探究。(1)
泰勒斯之所以只留下了一句传世之言:“水为万物之原。”即足以被奉为人类思想史上的第一位圣哲,盖由于他一语道出了必有某种存在的始基存在的缘故。(2)
不过,也由此造成了对存在物的困惑,试问,非本原性的存在是一系列怎样的存在?赫拉克利特因此认为存在的本原是流变的“火”;然而,变化者如何在流逝中真存?即是问:“那永存而不是发生了的是什么,那永远变化着、消逝着而绝不真正存在着的又是什么?”柏拉图于大惑之余提出,变化者无非是对不变的“理念”的“分有”,但“理念”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何对其加以“分有”?鉴于此,谨慎的亚里士多德不无道理地要把存在的“形式”与存在的“质料”剥离开来;而且,现代物理学的前沿恰恰就在于寻求这个“本原”或“质料”而不可得。【“基本粒子”仍非“基本”,且颇有无限可分之势,但马上会发生一个问题:到底有没有“物质”存在?基本粒子是更基本的未知者的变态存在形式,已知原子、分子、甚至生命都同样不过是基本粒子的临时载体。若然,则一切“存在”都不外是“存在的形式”或不同的“存在形态”。“质料”或“真存”何在?】(3)
即是说,如此一来,“内容”同一而“形式”迥异的存在岂非成了一系列“存在的空壳”?“万物一系”或“万物归一”的实在岂非成了“万物虚化”或“万物归空”的幻影?而且,尤其令人费解的是,恰恰是那些没有自身独具“质料”的后衍性存在形态或“存在空壳”反而具有越来越多的“能耐”、“活力”和“灵性”,并同步呈现出越来越复杂、致密和有序的叠加结构体系。(4)
试看宇宙演化的发生序列:起始“奇点”(一个问不得的自然极限)→“基本”粒子(似无止境的“不基本”)→亚原子粒子及核子(如由夸克、电子、光子到质子、中子等,可谓“粒子进化”)→原子(从氢原子开始逐步衍生出92种天然元素,可谓“原子进化”)→分子(从无机到有机、从低分子到高分子,活性渐次增大,可谓“分子进化”)→生物(不过是有机大分子的编码而已,如DNA、RNA、氨基酸以及从单细胞生物直到人类,谓之“生物进化”)。严格地讲,一切衍存者如原子、分子、生物乃至人类都不过是本原性始基存在如某种基本粒子或量子的寄居壳或临时寄存形式,且由此演成“机能”、“活力”及其“结构形态”日趋扩展的怪诞倾向。【即便换成纯粹科学的思路和眼光,这个问题依然无解,从古希腊的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提出“原子论”迄今,没有人能够回答如下问题:相同的原子(或基本粒子)何以竟会组装出性质迥异的世间万物?因发现了夸克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美国科学家盖尔曼(M·Gell-Mann)在他所著的《夸克与美洲豹》一书前言中写道:“夸克是所有物质最基本的基石,所有物体都是由夸克和电子组成,只不过数目有多有少。即使是美洲豹这种古已有之的力量和凶猛的象征,也还是一大堆夸克和电子。不过这一堆夸克和电子真令人惊诧!由于几十亿年的生物进化,美洲豹显示出惊人的复杂性。”盖尔曼问道:“在这儿复杂性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它是如何产生的呢?”实际上,这个问题是在追问:世界是如何产生的?万物是如何存续的?可是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古老了,它恰恰就是前哲学的宗教时代和古希腊早期哲学家所提出的最原始、最基础的本体论问题。】(5)
不难看出,古希腊哲学时代的“存在”概念照例不过是一团迷惘,而且它恰恰是中世纪以及近现代以来哲学本体论日益混乱的渊薮。海德格尔倡导从蜕变的哲学史上返回到古希腊的源头去追寻存在,非但无济于事,反而可以视为是迄今依旧迷失于存在的一种无奈。(6)

注释:
(1)沿着上一章,我们继续探讨存在的根源,在古希腊哲学中,就是指存在的本体或者本原。
(2)泰勒斯一语成圣哲,是因为“水为万物之原”暗含了“万物同源”的思路,探讨了对象的“逻辑极点”,而“逻辑极点”正是人类不同认知阶段或不同信息量下的认知极限。这个对象的“逻辑极点”或万物之本原,本书称之为“始基存在”,亦即本原存在。
(3)无论是古希腊的本体论还是东方的老子,人类一开始追问世界的本源都把其视为一个构成万物而不变的基本物质(或者质料)。如留基伯的“原子”,老子的“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说明老子理解的道是物,和古希腊的本体论属于同一认知阶段),还有易经中的“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佛学的“空”或“如来藏”(万物自性空)等等都不过是这个“始基存在”的别称。直到今天的科学仍然未能找到这个本源,基本粒子仿佛无限可分,实际上,基本粒子也是能量向质量转化的处于中间过程的产物,所以具有波粒二象性,如光子作为能量的最小单位,既是一个光量子,也是一个光粒子。爱因斯坦的相对论E=MC²说明了质能守恒,即质量和能量本质上是一回事,所以,能量可暂时视为书中信息背景下“始基存在”的别称,但能量是什么?却有待进一步说明。总之,无论最后以什么概念来表达这个“始基存在”,都只是一个有限的认知下逻辑极点的表达或者说是无限化后的一个逻辑空洞。国学中有个形容词“至小无内,至大无外”,其实也只是对这个逻辑空洞的形容,是古人理性用到极致以致于无法想象时的必然矛盾,表象上符合康德说的理性用到极致便会产生二律背反。但实际上,这种表述的错误在于:大小属于空间概念,而本原存在是比空间更前衍更根源的存在,正是它派生出时间空间,所以不能用大小的概念乃至任何概念解读本原存在。
实际上,回顾第一章的注释,我们知道古希腊追究存在本体有两路:一路“质料因”,一路“形式因”,都是对存在的纵深和展开。这里的形式是指“逻辑形式”,故亚里士多德说“形式决定内容”,因为你的逻辑形式或思维模式决定了你的逻辑内容或思维内容。现代科学一方面把作为“质料”的基本粒子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研究手段本身就是“逻辑形式”的运用,故哲学是科学之母,哲学乃至基础科学都是务虚的纯逻辑工程。具体而言,通过“质料因”追究世界的本原,追究到了原子、乃至现代仿佛无限可分的基本粒子,而原子、基本粒子其实都是我们逻辑形式导出的结果;另一路“形式因”追究整理世界的思维方式,只不过当时没有把这种形式和对象进行区分,认为其形式就是世界的本原,如毕达哥拉斯的数论、欧几里得的形论、柏拉图的理念。也就是说,无论“质料因”还是“形式因”,追究的都是逻辑形式,这个逻辑形式是变动的,如质子的逻辑形式是理化感应、扁形动物的逻辑形式只有感性,脊椎动物有了知性,及至人类才有完整的感性、知性、理性,但人类的智质继续分化(即分科),科学由此昌盛。故,这个逻辑形式是永远随着主体的衍存位相的变化而变化的,尤其在智人以后,智质分化加速,这个逻辑形式构建的逻辑模型高速变革,其速度远远大于客观世界本身的演化。
所以,古希腊追逐不变的、恒定的存在的本体(即古希腊探讨的“存在”,巴门尼德把“本体论”转化成“存在论”),只是一个观念的抽象,基于一个绝对的、无限的语境,在可探究可言说的范围之外,是逻辑抽象的误区。如柏拉图的“理念”与“分有”的关系其实就是“在”与“在者”的关系。但“理念”或“在”(或“存在”)的内涵从地心说到日心说,从牛顿的绝对时空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时空说,一直在流变。
故,“质料”只是不同结构的表象误读,即我们表象上的“质料”不同实际上是因为结构不同,哪怕基本粒子也是更前衍的未知存在的变态存在形式或结构形式。而后衍的一切“质料”,无论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甚至生命都是更前衍的未知存在的临时结构载体或存在形式。所以,“万物同质”的“质”只是指构成万物的最小基本单位,它的内涵随着人类认识边界的拓展或逻辑模型的变换而变换,曾经是原子,后来是基本粒子,在现在的物理认知下可暂时视为能量,但更好的哲学表达还是本原存在或始基存在。
(4)泰勒斯“水为万物之原”一语的伟大,还因为其暗含了“万物同质”、“万物一系”、“万物演化”的思路(见本书附录中的《西方哲学史概略》),大信息量下的现代物理学、生物学也是同样的表达。“始基存在”作为我们有限认知的极限或无限认知的逻辑抽象,是组成万物的基础,无论其内容是什么,万物不同的实质由此都体现为结构形式的不同。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越是后衍的、结构复杂的物质,能力越强。
(5)本段通过宇宙演化的发生序列和盖尔曼的疑问进一步说明万物的不同不是质料的不同。由此可知,万物的形成及其万千差别的原因一直是此前哲学未能说清的问题。(而本书后面给出了答案:万物即结构,而结构由存在度决定。万物不同归根到底是存在度的不同。)
(6)基于有限的相对的认知必然说不清绝对的、无限的存在的源头,更说不清万物的形成及其万千差别的原因,所以,无论是基于质料还是形式的追问,古希腊的本体论注定迷失。
存在的本原问题是认知的一个逻辑极点,而这个极点是随着认知信息量的增加而变化的,即这个问题没有绝对化的不变的答案,所以是个伪问题。在现代物理背景下,暂时可视为能量。但能量是什么?却有待进一步说明。
质料因的迷失导致形式因的出现,而形式因也会迷失,因为逻辑形式是永远随着主体的衍存位相的变化而变化的,尤其在智人以后,人类文明化的进程就是智质分化即分科分工的进程,这个逻辑形式构建的逻辑模型高速变革,其速度远远大于世界本身的演化。所以说,我们讨论的存在一直是变化的,尤其是理念变化更快,如人类在短短两千年的文明史里就发生了六次宇宙观的大改变:首先是“盖天说”,认为大地是一块平板,天空是一个穹窿,即“天圆地方”,“地方”这个词就源于此;随后是“地心说”,托勒密做出了一个逻辑模型,张衡做出了“浑天仪”的实物模型;后来是哥白尼的“日心说”以及开普勒用三大定律成为“行星立法者”;继而是牛顿的“绝对时空说”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现代宇宙论。而太阳系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上百亿年,理念变化远比世界变化速度更快。所以,我们需要对存在不断重新追问。
既往哲学迷失存在本原的深层原因在于无论古希腊还是现代存在主义都没有意识到或找到主体的规定性,更无从说明存在的规定性;而作者在本书中不讨论无限的、绝对的存在,而只是从有限的相对存在着手,说明了存在的规定性,从而也说明了主体的规定性,并把主体返还为客体而纳入存在,使主体的规定性和存在的规定性统一为同一规定性。
注:本章顺着第四章结尾提到的“存在的根源”继续探讨存在的本体问题,但至今这个问题仍然无解,存在的本体或本原在人类有限的认知中是探索不尽的黑洞。在本书中,实际上就是有限衍存区间的未分化或次分化的“在”(即存在是一的“一”,即始基存在),在分化衍存中延展为整个物演之流(“一”延展为多,多就是分化后的“一”)。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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