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代偿的原理

分析存在性须从代偿谈起。因为存在度是深在而隐蔽的自失性基础,而存在阈又是一个对其所失给予自补之后的上层建构,于是“代偿”就成为联系二者的中间环节和机制载体。(1)

从表面上看,所谓“代偿”似乎与既往哲学上惯用的“转化”一词颇为雷同,然而,“转化”的词义仅仅涵容着“演变存续”的意味,既不足以揭示宇宙物质在其有序发展的进程中如何演变的规律,也不足以阐明自然体系在其存在稳定性递失的流程中如何存续的机制,结果造成人们对诸如精神存在和社会存在等重大课题的深刻困扰,甚至造成人类对自存本质及其行为后果的茫然无知,一言以蔽之,这相当于拿一个没有矢量内容的空洞物理概念去求证物体的运动规律一样荒唐,因而不免造成人类整体世界观的严重误导。【物理运动涉及物体的空间位移或机械运动的外部形式;哲学运动涉及物质的本性嬗变或资质演变的内部规定。前者引入有关“矢量”的概念和参数是近代力学物理得以确立的前提;后者迄今找不见它的“向量”关系和演动参数,大概正是哲学作为一门学术尚处于粗浅境地的具体指征。】(2)

其实,“代偿”与“补偿”倒略有相似之处,这就是二者都具有某种定向衡量的特征,即损失的量值愈大,追补的要求相应也就愈大,而且,“补”与“失”的方向同一,否则,固有的平衡就会丧失。所谓“固有的平衡”,在这里是指存在要保持其不至于失存的那种态势。也就是说,代偿是一个含有演变运动矢量的哲学概念,它既有演动向度(“矢”)的深刻规定,又有演动量度(“量”)的内在要求,其间隐藏着极其微妙的互补原理等效原理以及归根结底的非等效原理

──所谓“互补原理”,系指存在效价之所“失”必为代偿效价之所“偿”予以递补,纵然这样补充上来的代偿效价本身尚有某种效价十足和效价不足的两重性问题存在;

──所谓“等效原理”(或“等价原理”),系指代偿效价之所得必等于存在效价之所失,补之不足则会导致存之失存,而补之过量又会导致存之恒存,前者使“存续”不可能存续,后者使“存续”无所谓存续,因而等价存续得以成立的前提;

──所谓“非等效原理”(或“非等价原理”),系指衍存所得之代偿效价终于不能等于原存所失之存在效价,倘若完全等价,则演化遂即成为无意义,因为“演化”及其“衍存者”无非是存在效价分“度”流失的产物,因而不等价亦是存续得以成立的前提。(3)

也就是说,代偿效价存在着真实效价虚假效价的奇特分别,这种情形与量子物理学上的光子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动性”,即呈现出“波粒二相性”那样的佯谬状态颇为相似。(4)

这就有必要对存在阈的内涵及其关系再予考察。(5)

注释:

(1)存在度是隐性的,是逻辑整顿后的结果;代偿度是显性的,是有待整理的一切感知结果;而存在阈是二者之和,通过代偿的有效性实现,故,代偿是解析存在性的关键。

(2)“代偿”比“转化”贴切乃是因为“转化”没有方向和量度的表达,而代偿的矢量表达是说明精神存在和社会存在的关键。人类对于自身存在本质及其发生、发展、归宿的无知都是源于既往哲学讨论存在问题时都是没有矢量的空洞讨论。而事实上,万物的本性变化有方向、有动量,递弱代偿存在论模型第一次揭示这种物质演化的矢量关系,从而第一次说清万物包括人及其人类社会的本质。也就是说,既往物理学回答的都是物质在时空中的矢量运动规律,虽然爱因斯坦学说里其实已经暗含了物质内涵的概念和外在时空外延的交叉互联关系,但爱因斯坦的理论未能在这方面继续展开,而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第一次解析物质演化的矢量运动,并把物质演化中的物存内涵第一次与时空相关联(见五十四章),缔造了一个全新的宇宙观模型。

换句话说,既往哲学缺乏矢量表述是找不到精神存在、社会存在发生学原理的原因。因为始基存在是属性分化(包括感应属性和结构属性等)的起点,所以,只有在纵向的感应属性、结构属性的发生发展中才能说清精神存在、社会存在的根脉。所以,代偿的矢量表达是说明哲学运动的关键。所谓哲学运动,就是物存内涵或物质本性的演化运动,归根到底是时空运动。递弱代偿存在论模型下的时空运动就是存在性的展开。时空观即宇宙观。存在性即存在。

为什么时空观即宇宙观?因为万物的存在占据空间、万物的运动形成时间,时空是解释万物存在和变化的基本属性。只是既往宇宙观中的时空和物存内涵尚处于割裂状态,而《物演通论》的时空观直接把时空、万物统一为一维的演化运动。

为什么存在性即存在?因为客观存在在主体形而上的禁闭中不可横向直接感知,能感知到的都是万物(包括人类)的属性,故只能从感知中万物属性的纵向变化,层层抽象(或耦合)出变化的规律,通过简一律表达为存在性,即把作为具体存在的“多”耦合成整体存在的“一”。所以,存在性即存在。

(3)“代偿”与“补偿”的相同之处在于其弥补的方向同一,都是对存在“固有的平衡”的维系。“固有的平衡”指存在横向的代偿实现,即达到存在恒定的存在阈。回顾二十九章解读简约原理时曾经指出任何具体存在的结构代偿的实现都是简约原理下实现的某种负反馈平衡或达成某种相对的稳定性,其“某种负反馈平衡”即这里的“固有的平衡”,都是指代偿有效性的实现,即达到存在阈而存在。也就是说,任何存在,维持其存在的横向稳定或“固有的平衡”(即达到存在阈)从纵向来看都是存在度不同因而稳定度或平衡度也不同的相对稳定或相对平衡,这种相对稳定或相对平衡在纵向衍存矢量的绝对化表达中是存在度越来越低、稳定度越来越低、平衡状态越来越容易被打破即越后衍的存在平衡维系的时间越来越短,从而不断的打破旧平衡,建立新的更复杂的平衡。这其实就是纵向结构繁化的同一表达,也是纵向属性丰化的同一表达,因为不同属性的表达只是对同一存在不同视角的表达。

所以,这种矢量表达只有“代偿”可以完成,因为“代偿”之“代”才能说明“互补”之偿中有“等效”的弥补,更有“非等效”的弥补,而“非等效”的弥补是“补偿”这个词语不足以表达的,故“代偿”一词最贴切。也就是说,“代偿”的实现中有互补原理、等效原理以及归根结底的非等效原理:

——互补原理,即存在阈守恒下,代偿度之增是对存在度之失的弥补,即存在能实现“固有的平衡”或维持存在。具体而言,横向耦合的达成就是对纵向分化的互补,横向属性丰化或代偿度递增是对纵向本性递弱或存在度递弱的互补。所谓互补就是指求存实现。所谓横向、纵向就是空间、时间,而横向、纵向是一体的,即时间、空间是一体的。横向、纵向的变化或时间、空间的变化归根到底都是存在性展开的结果。只是,这种互补的实现(或求存的实现)有着效价十足和效价不足的两重性。

——等效原理,即代偿具有有效性。指对于达到存在阈或存在实现而言,增加的代偿度与失去的存在度是等效的。故,有效是对代偿度而言的,特指横向耦合的有效。

——非等效原理,即代偿具有无效性。指对于失去的存在度而言,增加的代偿度和失去的存在度是非等效的,否则存在度就不会失去。事实上,外在代偿度的增加所表达的正是内在存在度的失去,二者是一回事。也就是说,对于维系存在度的求存要求,代偿度永远无效。故,无效是对存在度而言的,特指纵向递弱的无效。

(4)等效原理和非等效原理构成代偿佯谬,一如“波粒二相性”。

(5)由此导出下一章对存在阈内涵及其关系的考察,推出物演坐标示意图。

注:上一章指出存在度、代偿度、存在阈三者及其关系构成存在性,本章进一步开始具体解读最关键的、最显化的代偿度,并由代偿度的内涵导出下一章存在阈的内涵及其关系,推出了物演坐标示意图。

附:本章重要概念:

 一、互补原理、等效原理、非等效原理(第三十三章)

  所谓“互补原理”,系指存在效价之所“失”必为代偿效价之所“偿”予以递补,纵然这样补充上来的代偿效价本身尚有某种效价十足和效价不足的两重性问题存在;

     所谓“等效原理”(或“等价原理”),系指代偿效价之所得必等于存在效价之所失,补之不足则会导致存之失存,而补之过量又会导致存之恒存,前者使“存续”不可能存续,后者使“存续”无所谓存续,因而等价存续得以成立的前提;

所谓“非等效原理”(或“非等价原理”),系指衍存所得之代偿效价终于不能等于原存所失之存在效价,倘若完全等价,则演化遂即成为无意义,因为“演化”及其“衍存者”无非是存在效价分“度”流失的产物,因而不等价亦是存续得以成立的前提。

二、有功代偿、无功代偿(概念注释)

有功代偿:也叫“有效代偿”。指存在度递降的存在者,只有借助于属性代偿增益才能达到存在阈常数所规定的那个存在基准线上,此刻的衍生属性对于维系存在呈现出作功的和有效用的状态。

无功代偿:也叫“无效代偿”。指存在度递降的存在者,无论其属性代偿如何繁华,却终究不能弥补业已流失的存在效价,亦即不能复原存在度的减损,从而令存在者的存在稳定性一路沦丧,是为代偿进程的终极无效状态。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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