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个不典型的“理性逻辑”。说它是理性逻辑,乃由于它确实是出于对“知性逻辑”陷入迷惘的一种整顿,并且深知自己的对象不是感性表象,而是知性本体;说它是不典型的理性逻辑,乃由于它终于未能把握住知性的本质,从而也未能把握住理性的精髓,当他将“理性实体”(其实是“精神或智质虚存”或“高度代偿的感应属性”)视为“绝对存在”(其实是“相对衍存”),并以对立循环的方式来规范知性运动之时,他只不过是以建立起一个克服感知结构之矛盾与混乱而不可得的有限逻辑模型来实现从知性到理性的逻辑过渡而已。【哲学界对黑格尔的狂热崇拜近乎是一场“皇帝新衣”式的瞎起哄,即很少有人从根本上弄通过他的学说,但每个人都要造作出一副欣赏不已的扭捏姿态,结果,本来是“理性对知性玩弄机巧的尴尬”,又闹成了“群氓对投机者玩弄机巧的无聊”,唯有叔本华像个纯朴的小儿,当时就不忍旁观这赤裸裸的表演,却照例不免受到众人的冷落。】(1)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论是蒙昧于感应属性的发生学原理的独断产物。【在当时──即研究理性的哲学正从康德批判知性的哲学中萌芽之时──他全然无法设想“精神与其载体的代偿性衍生关系”,因此他只能沿袭旧式哲思的那种或者排斥物质或者排斥精神的对立方式来处理整个存在系统。实际上,辩证逻辑是与感性表象最接近的初级理性思维模式,是知性失判断或知性动摇的继发性逻辑代偿阶段,因而也就是形成初级概念以及达成初级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初级命题摸索方式,由此注定了它那游移不定、首鼠两端的运动形态。】(2)

黑格尔的“矛盾转化”论是蒙昧于精神存在的有限性和失位性的专断产物。【如果精神存在真是无限的和全方位的,则它就没有必要立足于像地球这样的狭小天体上去为相对无限的宇宙设定诸如“上”和“下”、“高”和“低”等如此无稽的对立性定位标志。也就是说,“矛盾”的观念纯属愈益有限化的存在者寻求自身存在位置的应景举措,“转化”的观念纯属愈益动摇化的存在者求解自身存在位相的浅显之谈。这样的东西在黄老时代尚可以算作简化处理认知表象的有用模型,而在黑格尔时代就未免有点儿像是过时的儿戏和自欺了,这也就难怪擅长研究现代数理逻辑的罗素会对他的哲学体系给出如此恶评:“黑格尔的学说几乎全部是错误的。”(见罗素所著之《西方哲学史》卷三第二十二章)所以,在黑格尔时代前后的真正有成就的科学家──亦是继神学家和哲学家之后的人类第三代思想家──中,没有多少人会认真地把花架子式的“辩证逻辑”当作可用的思想方法,倒是古老的“形式逻辑”仍然是当代理性思维必须继承的重要遗产。(详见随后两章)】(3)

黑格尔的“对立同一”论是蒙昧于自然存续之递弱代偿法则的臆断产物。【因为世界根本就不是在概念的对立两极上来回跃迁以达成同一,而是在元存的一脉相承上弱化代偿以实现统一。两极的同一不过是古老的“中庸”论的翻版,俨如在以孤立的自身作为参照系的视野中,“前”、“后”、“左”、“右”等一切区分都可以同一于那个“狭隘的中点”上一样。】(4)

一言以蔽之,黑格尔的逻辑学不是理性逻辑的成熟表达,而是理性逻辑的幼稚体现。如前所述(参阅第十五章),黑氏的功劳就在于他居然能够将如此稚嫩的逻辑思绪给出如此淋漓尽致的逻辑阐发。【有史为证:在人类还没有文字以前,辩证法就已经通行于世了,所以,中国人历来把老子的辩证思想称为“黄老之学”,即从东方的第一个文明先祖“黄帝”开始,所使用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辩证逻辑。再看,中国最早的一部经书《易》,里面充斥着阴阳辩证的所有花样,那是后人对原始部落惯用的占卜巫术所作的文字化整理,其中的基本符号“爻”,实际上就是原始人用折断的树枝或吃剩的残骨(尔后改用蓍草之棱茎),摆出来代替文字的卜筮图形。西方也不例外,早在古希腊,大多数哲人或智者都是自觉的或不自觉的辩证思想家,如赫拉克利特、芝诺、苏格拉底以及柏拉图等等,只不过,严肃的希腊人更倾向于把它看作是一种不登大雅之堂的“诡辩术”,因此,当时的学者大约不屑于将它视为研究的宗旨,顶多偶或借来穿凿一下暂时实在说不清楚的难题,所以,亚里士多德精心研究逻辑学,却反而给出了被我们称为“形而上学方法论”的“形式逻辑”(即“知性逻辑”),也就是说,亚氏认为,在逻辑上出现矛盾是不允许的,是思维混乱的表现。不过,公允地讲,辩证逻辑一定是高于知性逻辑的后衍代偿逻辑质态,它那摇摆不定的动荡情状正表达着人类在自然物演进程上的失位存态,为了纠正这种失位之危局,其后的理想逻辑才必将取代辩证逻辑,从而使理性逻辑发展到它的最高代偿境界,尽管这样一来,理性逻辑的运动形态及其落实效应不免更趋失稳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详论见于本卷随后各章,即第九十八章至第一百零三章)。如果把这个过程简略地浓缩在哲学史上,也可以这样来看:在哲学诞生之初,巴门尼德只能将整个宇宙实存和精神虚存笼统地归结为“存在是一”(略如老子之“道生一”);随着理性的渐次发育,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哲学家稍稍前进了一步,即把那作为“一”的存在,剥离成“一分为二”或“二而为一”的闭合系统,从而使那浑沌的“一”终于分化为“动荡的结构”(略如老子之“一生二”);而今,我们的使命是要窥探这结构“为何必然分化”以及“如何成就分化”的堂奥(略如老子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全序列)。】(5)

由此也可以见得,从知性逻辑的坚硬板块中发育出理性逻辑的繁华体系是一个何其艰巨的进化历程。实际上,这个哲学的进化历程仅仅是从知性逻辑到理性逻辑的极为漫长的自然代偿演化历程的瞬间重演,须知那个“自然代偿演化历程”至少要经过亿万年以上的岁月磨砺和百万种以上的物种交替才能完成,或者说才有望实现。(6)

有必要重申,黑格尔的逻辑学是对加速流变的理性层次相对稳定的知性层次之间所发生的紊乱或“矛盾”(即“错动”)的敏锐觉察,不过,他也同时被这个动态的紊乱拖入了五里雾中,因此,他以思维浅层的“矛盾运动”作为逻辑学基础,自然只能缔造出牵强而又粗略的辩证逻辑。(7) 

注释:

(1)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即形式逻辑是一个典型的“知性逻辑”,黑格尔的逻辑学即辩证逻辑是一个不典型的“理性逻辑”。之所以说辩证逻辑是不典型的“理性逻辑”,是因为辩证逻辑只是理性逻辑的初级阶段,未能澄清理性逻辑的规律和本质。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为了整顿“知性逻辑”应运而生的,但因为黑格尔未能弄清逻辑的本质和发生学原理,使得自己最终说不清知性和理性是怎么一回事。事实上,逻辑的本质是主体的感应属性代偿,随着主体存在度的递弱而增益,增益的过程都以前衍感应属性代偿为基础,即理性以知性为基础,知性以感性为基础,感性以理化感应为基础,所以,广义逻辑保持着自身的续贯性和自洽性。也就是说,知性是动物逻辑,核心是同一律;理性从知性中增长而出,核心是简一律;简一律是对同一律的续贯继承。显然,人类在理想模型中达成简一律的终极的“感”,也是为了在终极画面的具体的依存中完成知性选择判断以依存,即正确的“应”。也就是说,人类的知性判断不仅仅基于实物建构的直观表象,更基于概念建构的模型表象和辨析表象,所以,人类的知性是包含了理性沉淀的知性,是广义知性,是混合知性,因为纯粹知性或动物知性是从脊椎动物就已经具有的基于实物的识辨或选择判断。虽然概念识辨和实物识辨都是知性判断,但依托的认知基础还是有区别的,由此也构成了人类知性与动物纯粹知性的区别。康德和黑格尔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自然也都未能真正说清知性和理性的关系。黑格尔用陈旧的辩证法来解读感应属性增益过程或逻辑分化运动,只说明了知性到理性是如何过渡的。也就是说,随着信息量的增加,从同一律到简一律的认知转化过程中,必然有一个把整体信息一分为二后,再一分为多的逐步把握的过程。如我们最早对时间的认知是先二分为白天和黑夜,再细分为不同的时辰,但最终还是为了说明作为整体的一天是怎么回事。

所以,辩证逻辑只是理性逻辑的初级阶段。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最早都是通过辩证法来展开思考或建构逻辑模型的,这种粗陋的逻辑模型与当时低下的信息量也是正好匹配的。如中国的阴阳学说,巴门尼德的存在与非存在等,都是辩证逻辑形式的表达。

(2)辩证逻辑是粗略二分法下的独断。把当下需要依存的对象设为A,其他对象设为非A,这样可以最简洁地达成当下的有效依存。但这也是最粗糙的处理方法,如人性善或人性恶的判断,如只有小孩子才会用最简洁的辩证法去把人区分为好人或坏人,而事实上任何人或事都不是非黑即白,二分的处理有时候显然过于粗糙。

黑格尔在处理人类形而上学的禁闭下的存在问题时,直接把精神存在独断为A,其他一切都是非A,或者A的转化,从而把精神绝对化为存在本身。也就是说,黑格尔其实并没有解决康德彼岸自在之物与此岸精神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知”与“在”的问题,而是通过直接勾销“在”的方式粗暴地以“知”替代了“在”。这表明黑格尔完全不清楚精神的本质是主体的感应属性代偿,更不可能明白感应属性的发生学原理。也就是说,“绝对精神”是黑格尔无法把康德彼岸的自在之物和人类此岸的精神认知合二为一而不得不勾销自在之物的对人类形而上的禁闭的进一步确认。而递弱代偿的存在论模型中,“知”作为精神存在,本身也是一种相对存在,是知者同时作为在者的“在”的感应属性代偿。“知”(即代偿度)和“在”(即存在度)本属一体,不再割裂。

总之,辩证法是形式逻辑代偿不足下的属性代偿增益,是初级概念形成时,寻求概念内涵和外延以建立概念的最粗糙的逻辑工具。而概念的建立是人类思维的基础,所以,辩证逻辑是理性逻辑的基础阶段,因为理性逻辑的运行完全是概念的运行。因此,辩证逻辑因此常常成为信息量不足时逻辑概念化的必须。须知,概念的建立就是内涵与外延的确认。当概念的内涵难以确定的时候,最便捷的方式就是找到其外延能够达到的极端,以确定两端的方式间接表达难以表达的概念。如“合适”这个概念,怎样才算“合适”呢,复杂的状况下很难确认一个标准,所以其内涵是很难表达的,所以古代就用中庸的方式表达为“无过无不及”,但问题马上就转化成怎样算过、怎样算不及了;也就是说,“合适”的判定问题还是没有很好解决。但至少,这样一个概念得以建立了,许多问题也才有了展开来探讨的可能。人类许多问题的探讨都是这样以最粗陋的辨证方式起步,然后再一步步进入细致化的理性逻辑的定量探讨的。

(3)黑格尔辩证逻辑的“矛盾转化”表达的是“相对主义”的定性逻辑。人类作为物演进程中最后衍的存在者,需要在每个求存场景中确认自己的位置,如在最初的狩猎中,必须要确认自己与猎物的相对关系,这样就用前后、远近这样的相对概念来定位自身。显然,这是一种最粗陋的定位,不适合越来越复杂的求存场景。同样,白和黑、冷和热、长和短,只是对于复杂现象的最粗陋的相对划分。事实上,一旦度量化表达,这种相对的概念就成了毫无内涵的概念空洞——用十三章的说法就是“干瘪的词壳”,正如在十三章中作者就指出自在和自为并不对立,二者实质上是元一自丰性概念,即二者并无本质区别,区别只是主体能动属性代偿量度的差异。这一点在九十一章讲范畴的形成时也同样做了深入的解读。既往陈旧的双项式范畴表达的概念皆如是(大家可以复习十三章和九十一章的注释)。

人类最初都是通过辩证逻辑来定位依存的,如把时间的流逝定性为白天和黑夜,但白天是相对黑夜而言的,黑夜是相对白天而言的,这种定性并不能说明白天和黑夜的深层本质。正如我们主观的觉得天气冷和热,物体长和短,都是相对而言的。同样的天气对于怕热的胖子而言可能一点都不冷,对于怕冷的瘦子而言可能已经冷的很冷了。所以,相对的定性没有意义,“矛盾转化”等于用矛来说明盾,用盾来说明矛,最后还是无法说明矛和盾。要想完成基于整体的客观表述,我们只有把模糊的主观感觉度量化表达,才能形成统一的比较标准。这样才能以客观的精确的定量表达替代主观的含糊的定性表达。这就是三十四章物演坐标示意图矢量表达存在度、代偿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也就是说,我们把人类通过“相对主义”的定性逻辑寻求自身定位的动荡状态叫辩证法。它适合人类小信息量的文明初期。在信息量无限膨胀的当下,只有把“相对主义”的定性更精细的矢量化、标准化,才能走进理性逻辑的信息处理方式。

另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无论辩证逻辑还是理性逻辑,都是精神存在,都是作为主体代偿属性的相对存在,是主体自身存在度递弱愈发失稳失位的代偿产物,其代偿的目的也只是为了主体能达成依存。物演的分化过程就是残化过程,残化的过程就是后衍主体愈发失稳失位的过程。所谓失稳、失位,是指主体与自然的衔接关系(即依存关系)越来越不确定了,越来越摇荡了;越后衍的存在者失稳失位程度越严重,人类作为最后衍的存在者,失位程度最严重,因而代偿出越来越强烈的自由意志,其目的也只是为了更好追索自己的依存残体或依存条件(关于失稳、失位可以复习五十四章)。也就是说,日益失位、失稳的存在状态使人类的精神包括辩证逻辑、理性逻辑得以代偿而出并呈现为高度动荡的认知状态,如科研中辩证逻辑迅速被理性逻辑取代,但理性逻辑建立起来的科学理论被证伪的速度越来越快。显而易见,越低端的逻辑代偿越稳定,这也是辩证逻辑在生活中的运用比理性逻辑更有普遍更加有效的原因。

(4)黑格尔的“对立同一”论在自然界不成立。

理性逻辑简一律的达成是通过度的排序完成的,如从自在到自为是物演进程中能动属性的无极增益达成的,而不是辩证逻辑中物极必反的对立同一达成的。简一律是对偶感应律下为“应”而把多信息化为“一系”的基本原理式点状处理(基本原理即是终极的感知之点)。辩证法同样遵循对偶感应律,所以本能地追求循环往复的自圆状态,这种自圆也是把多信息化为“一个圆”的点状处理(圆也是一个点)。也就是说,无论简一律的基本原理,还是辩证法的“圆”,都是简约原理下为了和“应”实现一一对应的对“感”的简约处理。只是,辩证法“对立同一”或物极必反的循环往复,只是根据狭隘视角下的表象建立的最粗陋的模型,并不能真正揭示表象下的深层本质。在农业文明阶段,面对春夏秋冬的轮回,面对个体、家族乃至朝代的兴衰(或亡)轮回,很容易把“对立同一”或物极必反的循环往复视为万物的本质,因为所有具体的存在都是相对平衡的存在,或者说是一个负反馈系统存在,但更大的整体下,万物的演化却是单向度的正反馈过程。也就是说,看不到纵向衍存这一点,就永远跳不出横向视角下的辩证法的怪圈。如日月循环往复只是因为月亮的运行方式是围绕地球运动,而无论地球围绕太阳运行,还是月亮围绕地球运行,都是每个星球各自求存或存在的方式,而万物求存达成的是整个物演进程的单向分化,万物因为各自存在度的不同也有各自不同的存在质态或存在方式、存在时效等。也就是说,一切生死轮回、时空往复都是特定狭隘视角(即本段“狭隘的中点”)下的表象,是特定存在度下主体演化的临时告竭或终极形态(可复习二十四章的灭归)。简言之,没有量的对立概念,如阴阳,无论是一分为二,还是合二为一,或者论述为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极生阳、阳极生阴,总归都是一个说不清内涵的混沌模型,这种对立同一并不能有效处理任何信息。要有效处理信息,就必须根据信息的需要定性定量的细化逻辑模型,如把阴阳定性定量地建立起彼此的联系,或者把阴阳换成内涵更确定的概念,甚至进一步细分为其他概念,这时候“对立同一”的概念就自然被不对立的其他一系列统一的概念替代或消解了。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古代中国在阴阳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五行学说以弥补阴阳学说的简陋,但显然,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信息量,五行学说这个逻辑模型硬要解读所有现象,只能削足适履。所以,也只在古老的中国文化中还有传承。

总之,这个世界是单向度演化的,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定律,递弱代偿原理也是能量熵增定律在质量物态系统的表达。万物的同一性源于万物统一的衍存关系,而不是万物彼此粗陋分割时形成的对立的概念。

(5)一言以蔽之,辩证逻辑的上述问题证明了它只是知性逻辑向理性逻辑过渡的阶段,它随着理性萌芽而最早出现,无论东方的老子、孔子还是古希腊早期的哲学家如巴门尼德、芝诺、德谟克利特、赫拉克利特、柏拉图、苏格拉底等都是辨证法家。直到亚里士多德指出逻辑不允许出现矛盾,辨证逻辑纯属诡辩,只带来思维混乱,并在《形而上学》这本书中第一次建立了逻辑学,形式逻辑才在否定辨证法的过程中建立起来。亚里士多德定义逻辑为必然的导出,并在逻辑学上逐层推导,导出了最早的形式逻辑系统。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反而是整理辩证逻辑的。

但辩证逻辑确实是比形式逻辑更高端的逻辑。辩证逻辑从静态感应向动态思辨的转化,正是形式逻辑之“同一律”不能稳定达成认知确认的后继代偿。须知,处于最原始阶段的人类社会的智人,或者一个人处于文化水平很低的阶段,如幼儿阶段,看这个世界,一定会认为这个世界是静态的。这时候的幼儿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比爸爸妈妈都高大,而爸爸妈妈会老去,这时候的人不会想到世界是不断演化的,会从采猎文明到工商业文明,到信息文明,会一步步单向演动。但总有些社会精英的思想会比普通大众更深刻,会首先意识到这个世界没有片刻静止,是不断流变的,他们就成了人类最早的思想家,如中国最早通过《易经》表达变易思想的人,如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于是,为了维持生存的稳定,为了寻求变化的规律以预测变化,人类最早的思想家都开始从静态思维转化为动态思维,但这时候信息量极低,于是处理这些信息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辩证法。所以,人类文明展开之初,都是运用辩证法建构世界的逻辑模型,虽然粗陋,却是当时最好的逻辑方法。也就是说,辩证法使得人类从横向空间的静态认知转向纵向时间上动态探讨,如巴门尼德提出存在与非存在,《易经》明确现象的变易和规律的不易。但辩证法的混乱与矛盾无法有效处理人类文明阶段不断增加的信息量,无法细化或延展逻辑模型,终究会被理性的精密逻辑取代。也正因为理性逻辑建构的精密逻辑模型具有更好的延展性或分化功能,人类社会的逻辑变革便进入了不间断的常态加速分化。也就是说,在物演分化进程中,智人以前的动物社会乃至人类社会的分化方式都是体质分化(即基因突变)引领智质分化,表现为植物神经系统的建立使得感性得以发生,低级神经中枢的建立使得知性得以发生,高级神经中枢的建立使得理性得以发生;但人类文明化以后,尤其是哲科思维的精密逻辑调动,导致智质高速分化(即通俗的分工分科),反过来引领智质载体的分化,比如人类的科技发展(或分化)缔造了一系列科技产品重塑了人类社会。也就是说,和形式逻辑相比,辩证逻辑显然更不稳定,由此不得不进一步代偿出理性逻辑,但理性逻辑作为更后衍的逻辑代偿愈发不稳定,所以,科学证伪的速度越来越快。

人类哲学的分化进程正类似这个从知性逻辑(或形式逻辑)、到辩证逻辑、到理性逻辑的逻辑分化进程或逻辑运动进程,也就是说,哲学也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分化进程:巴门尼德首先确认存在是一,这时候物质实存和精神虚存一体,认知论还没有分化出来;随后哲学开始了对“知”的规定性的反思,即当理性增益到具备自我意识,能反思感性、知性和理性时,逻辑学由以出现,哲学进入认识论阶段,这时候“存在是一”的一元就被分化为“知”与“在”二元,如何把“知”与“在”二而合一就是哲学最重要的问题。古典哲学时期的康德、黑格尔、叔本华等一系列哲学家都在处理这个问题;随后,哲学一方面在逻辑学上从探讨“知”的规定性分化到探讨语言的规定性,越来越浮浅,另一方面,科学之知继续分化出越来越庞杂的哲科体系,且与逻辑学相勾连,如生物学、脑神经科学等对逻辑学的发展是起着直接推动作用的,而把这所有的多领域多序列的认知世界合成简一律下的“一系”或一个基本原理以说清“在”与“知”为何分化、如何分化、尽头何在等就是当今哲学的使命。《物演通论》就是秉承这项宏大使命而倾注了作者全部心智的呕心沥血之作。

(6)换句话说,对感性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的逻辑反思达成的哲学进化是宇宙广义逻辑进化过程即感性、知性、理性发生发展的瞬间重演。这正如五十八章所指出的观念中“存在”的丰化进程正是非观念存在丰化进程的重演,也就是精神虚存的显化分化进程是物质实存分化进程的重演,因为他们都是被统一的递弱代偿原理支配。当然,从感应、感性、知性到理性的广义逻辑进化过程就是整个物演进程,因为广义逻辑或精神只是物质的感应属性代偿,精神和物质(或“知”与“在”)的分化进程同一,只是精神在理化感应阶段即存在度高的物演前衍阶段完全隐而不显,所以,万物彰显为唯物的实存状态,而在存在度低的物演后衍阶段,人类的精神存在因为自我意识的出现而被独立凸显出来,以致于唯物阶段的一切实存都被转化为唯心阶段的虚存或精神存在。

(7)另外,特别说明一下,黑格尔认为形式逻辑是静态的看问题,辨证逻辑是动态的看问题,从而觉得应该用辩证法取代形式逻辑。这种看法很片面,不仅割裂了时空,且而也没有理解形式逻辑和理性逻辑的关系。时空是一体的,只有把不同时间点的空间状态即物存状态都静态地考察清楚,才能比较出纵向时间造成的空间状态或物存状态的差异,也才能真正说清楚时、空、物的一体变化。比如我们只有把从单细胞生物到多细胞生物,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的一系列生物的静态性状尽量更精细化地研究清楚了,才能更细致地说清楚整个生物是如何一步步变异或演化的。也就是说,形式逻辑是理性逻辑的基础唯有通过形式逻辑在静态上把问题圆满处理了,才能进一步升级到理性逻辑的有效处理,即有效实现理性逻辑的消矛盾、排序和追本溯源,从而实现精细的动态问题解决。回头再看黑格尔的表述,虽然辩证法强调时间导致的必然变化,但因为辩证法的逻辑模型是混沌模型,无法细致化地定量考察时、空、物的变化。所以,辩证逻辑是理性逻辑的初级阶段,只适合信息量较少时的逻辑整顿,面对人类越来越膨胀的信息量导致的复杂问题,唯有从形式逻辑到理性逻辑的系统处理,才是更合适和更高效的。

八十八章最后一段指出,辩证逻辑处理的是现象与对象的第二种“错动”关系,即主体感知属性与客体可感属性的错动关系,所以,黑格尔运用辩证逻辑整顿当时的“知”显示了他对这种错动的敏感觉察,但如何续贯人类相对稳定的知性认知和不断增益的理性认知,达成广义逻辑融洽,是黑格尔并没有解决的问题。甚至可以说,这是一个如何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世界、如何认知越来越复杂的系统性存在的问题。西方的还原论下的哲科思维是精密理性逻辑方法的运用,它延展出现代文明,是知性逻辑的后继,但精密逻辑在自身的分化中也迷失了自己和需要面对的整体对象,同时,快速把人类导向失存;在这种情况下,保证认知对象的整体性,耦合(或整合)日益分化的越来越多的精密逻辑模型,乃至非科学逻辑模型,都依赖于东方整体性思维的理念。

正因为黑格尔并没有理解从知性逻辑到理性逻辑的逻辑运动规律或分化规律,也就没能整理出延续了形式逻辑四定律的高端理性逻辑的四定律,从而过度使用了辩证逻辑,混乱中自然也无法真正说清存在和精神的渊源和发生发展进程。

注:本章详解辩证逻辑,指出了辩证逻辑的合理之处与问题所在,澄清了辩证逻辑在逻辑分化中的正确定位,从而帮助读者正确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及其思想的价值和不足。

(文中配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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