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演通论》第一百七十章

阶级──是自然社会的宏观分化形式,或者说,是以生物为基质的社会结构的阶段性体智分化产物,因为,追本溯源的话,它其实早在膜翅目社会中就已具雏形了。将“阶级”投射在社会控制系统的结构定位平面上即谓“阶层”,至于何者是处在控制地位的上层社会,何者是处在受控地位的下层社会,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社会系统运动表…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九章

平等──乃“反社会倾向”的典型表达,它所显现的不外是体质性状相对同质态对智质性状绝对异质化的深刻抵制和因势复苏。何谓“反社会倾向”呢?让我们看看“平等”的原质即可了然:在生物社会史上,真正的平等仅见于初级社会的原始单细胞之间,无论从其体质构成(DNA等分子构成)抑或从其社会关系(无结构均质状态)着眼,此刻的…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六章

文化──就是智质的性状化表达。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外延:广义地讲,它与“文明”一词没有分别,即它所涵盖的是整个自然衍存区间晚近代偿阶段的人类实存状态或“社会结构状态”;狭义地讲,它仅指智质感应属性尚未实现为物化性状以先的虚存状态或“精神预应状态”。【因此,广义的文化或“文明”即成为智质生物展开为晚级社会存…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五章

我无意赘述晚级人类社会各个历史形态的演化过程和组织细节,有关这方面的论著之多堪称汗牛充栋,不过多也无益,因为无论你如何寒窗苦读,到底依旧不能了然社会的由来和本质,其所以如此,乃是由于人们对贯彻始终的自然社会动势缺乏理解,当然也就不可能对各种社会人文现象和社会结构范畴予以深刻洞察。为此,有必要站在这…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四章

基于智质代偿的上列品格,人类作为生物之一种从此骤然升华为生物之一系。即是说,智质通过对于自身类体质生存性状的重塑和再造,其每一个演动进化步骤都相当于一次生物变异甚或生物变种。【从“猿人”→“旧石器人”→“新石器人”→“青铜器人”→“铁器人”→“机械化人”→“电子化人”→乃至发展到“基因工程人”而不止;或者,换一个表述方…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三章

ABC-Ⅹ.智质及其性状的可塑性:这是上述三章的综合命题。 因为,从DNA的角度来看,它已无法通过分子编码的定型生化结构来操纵多变失序的生物行为;从体质的角度来看,它也无法通过简单的生理性状和本能行为来实现头绪纷纭的生存目标;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它同样无法通过凝结成型的物存样态来为生命提供所需日繁的求存…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二章

C.智质虚存的超自然质态── C-Ⅷ.超广延性:宇宙之无限与否,思想无从考据,但思想足以追索到有限之外,去问那“限”者何以为限。不待说,宇宙大爆炸的有限论数学模型无论怎样玄远,毕竟同样是一组姑妄武断下来的逻辑代偿和符号空流,它无非是把抽象宇宙的一部分圈定为具象宇宙,或者终将另造一组符号去把这一部分之外…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一章

B.智质性状的类体质特征── B-Ⅵ.工具的位相:智质作为“精神本体”之存在,只是一种后衍性自然感应属性(或曰“自在性生物逻辑潜能”)的超验观审或自我体验;智质作为“生存性状”之延伸,才是一种代偿性自然衍存质态(或曰“自为性生物依存机能”)的经验重塑或自我现身。也就是说,智质存在从生物自演属性转化为超体质的…

《物演通论》第一百六十章

A.智质属性的DNA余绪── A-Ⅰ.操纵性:人类的一切复杂行为均受智质要素──即逻辑思维和推理判断──的指导和操纵(脊椎动物和哺乳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亦然),一如低等动物的本能行为均受DNA基因的指导和操纵一样,此乃人类之“主观性”或“人性”的位相性根源。即是说,这种“主观性”(或曰“自主特性”、“自为特性”均可)原是一…

《物演通论》第一百五十九章

早在本书卷二的基本题旨中,我已明示:宇宙衍存物的感应度与其存在度成反比,与其代偿度成正比。及至发展到生命物质的演运构成阶段,这一自然律令近乎显象为伸手可及的直观实物──这“实物”就是专司信息感应的生物神经组织及其生物智化机能。 感应是分化依存的属性代偿产物。当单细胞生物(可以把它视为分子结构单元的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