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所谓的“存在”仅指感知中的对象之总和。(1) 【一般认为,存在或在是对存在者或在者的观念抽象,这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根源上讲,不是在者集合成了在,而是在分化出了在者。对象未必是个别的,最原始的对象对于原始主体而言,一定是均质的,无差别的,亦即直接就呈现为在,而不是呈现为分化形态的在者。…
曾蓉致”物演通论注释”读者的信
虽然《物演通论》第三稿注释并没有完成,但我还是决定在公众号上发布了。因为这个世界变化太快,而好的思想需要及时传播给更多的人,需要及时缔造出一批真正理解《物演通论》并能在各个行业重建行业基础理论乃至应用的人。这个愈益分化、危机深重的世界越来越迫切的需要这样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况且,就算第三稿注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