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一统的、简单的、坚实的本原存在或始基存在随着自身存在效价的分度递减而流逝,随着代偿效价的分度递增而变态。自始至终,存在是同一的存在,是前存的包容,由此达成所谓“单子的原存”及其“预定和谐系统”(莱布尼茨语),亦即由存在的同一性达成衍存的统一性,尽管处于不同分度上的…
第二十四章 失存即“灭归”
严格地讲,“灭亡”一词不如“灭归”一词用义恰当,因为通常所谓的灭亡事件无非是指某一存在物向另一低级层位上还原或回归,这个归原的幅度未必一定要回落到所有存在层次最原始的基点上,它可能复归于任一中间层位,然后从那里重新“生长”。(1) 从表面上看,“灭归”无疑是“演化”的逆动…
第二十三章 相对存在必然失存
由于各个层次的物态存在实际上是一个因弱化而代偿、又因代偿而弱化的衍运过程,甚至可以将某一层位存在之内的点滴变化,都视为无数代偿的“量变”积累,或不同分层方式的“质变”跃迁,因此在任何孤立系统内,代偿过程的逐步贯彻就呈现为递进不止的“过度代偿”或“失代偿”状态。(1) &nbs…
第二十二章 代偿现象掩蔽本性递弱
这种层层要求代偿的驱动力就此延展为层层转化的演变过程和向上配位的自发倾向。(1) 值得特别予以注意的是,所谓“进化”或“发展”,在其修辞学后面的自然意蕴中实际上深藏着一个逐层递弱的内在趋势,这与“进化论”的固有概念大相径庭。【一言以蔽之,物态或物种演…
第二十一章 后衍存在日趋失稳与失存
另一方面,上位层次自身更为彰显的失圆满性亦须要求其他形式的代偿,否则即活跃异常,动荡不安,是为本层存在的属性规定和现象形态。(1) 可见,“活跃”一词所形容的状态,原本是指失稳的状态,或强烈期待代偿的状态。活跃程度愈高,表明存在态势愈弱,亦即活跃程度是存在程度的反…
第二十章 衍存层次的派生关系
代偿过程虽然无效于追补必趋流失的存在效价,却表达着下位层次对上位层次的派生关系,即是说,下位层次代偿要求的内涵就构成它对上位层次的基本规定。(1) 所谓“代偿要求的内涵”,在物体的残态上现象为有待补合的结构位点,在物体的弱质上现象为有待伸展的功能配置。(2) …
第十九章 代偿效价及代偿度:概念和效用
然而,弱化了的存在是不能存在的,因为最强大的那个本原存在尚且难以永存,故而才有了代偿衍运的必要和现实。所以,如前所述,本原性的强存者其实已经规定了一切后衍性弱存者的基本存在阈限或存在阈。(1) 因此,上章所谓的“无效代偿”又必须是有效的,否则一切代偿均不能成立。(2…
第十八章 代偿的无效性
这种补偿终于落为无效,因为处于更新层位的那个变态了的自身势必要将存在宿性中的缺陷以某种转化形式重复表达出来,甚至使之获得更趋昭彰和放大的效果,从而导致愈益迫切的下一轮补偿要求随之发生。(1) 即是说,补偿所造就的物态跃迁或变质仅仅是物态上的,而物自性──指物的…
第十七章 补偿本性的方式:分化构合
这一补偿的实现本身同时就是一次幅度不等的层位跃迁,亦即将自身的存在更替为一个新的转化形态,或者说寄托在一个新的存在方式之中。(1) 然而,如果补偿是某种外来的追加,则被补偿者就一定不是那个原始的、同质的、单纯的“太一”或本原,因为在它之外全无存在。所以,从根本上讲,所谓“补偿”反而只能呈现为分化的过…
第十六章 物演的原动力:补偿本性不圆满
任一基层存在或前体存在,都是一个倾向于成全或补偿自身不圆满本性的相对残弱单元。(1) 所谓“不圆满本性”就是某种先天不足的规定,亦即前述注定<1的存在效价或存在度的具体表达。它可以体现为某种弱势,也可以体现为某种残态,毋宁说残态是弱势的现象,弱势是残态的本质。残弱者不…